小规模纳税人计提附加税时,会计分录主要包括借税金及附加科目(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贷应交税费科目。在上交税金时,使用借应交税费科目和贷银行存款科目进行记录。简而言之,就是借方记录税金及附加,贷方记录应交税费,上交时则反之。
小规模纳税人计提附加税的会计分录编写指南
一、附加税计提时的会计分录
当小规模纳税人需要计提附加税时,会计分录如下编写:
1. 附加税计提(借):
税金及附加 - 城建税
税金及附加 - 教育费附加
税金及附加 -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应交税费(贷):
应交税费 - 城建税
应交税费 - 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 - 地方教育费附加
二、上交税金时的会计分录
当纳税人需要上交上述计提的附加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1. 上交税费(借):
对应前述计提的各类附加税。
例如:应交税费 - 城建税
应交税费 - 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 - 地方教育费附加 等。
2. 银行存款(贷):
表示从银行账户中划转的税金款项。
以上分录保持了原文的表述意思,同时进行了适当的润色,使文章结构更为清晰,易于读者理解。在保持原意的基础上,对文章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和优化,符合文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