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原值调整后,企业应从调整后的当月开始重新计算折旧。对于新增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和制度规定,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开始计提。若固定资产已存在且正在计提折旧,因大修理或大改造等原因增加原值的,企业可以在调整当月开始重新计算折旧并计提。调整后的折旧方法应遵循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
固定资产原值调整后折旧的计提方法
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企业新增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进行折旧的计提,从下个月开始才进行折旧的计提。而对于已经存在并正在使用的固定资产,若其原值因大修理或改造等原因增加,企业可以在增加后投入使用的当月开始对其进行折旧的计提。以下是具体的操作细节:
一、原有固定资产折旧计提
对于正在使用的固定资产,若其原值发生调整(如因大修理或大改造等原因导致价值增加),调整后的原值成为新的固定资产成本基础,企业需按照新的成本基础进行后续的折旧计提。
二、折旧计提方法
1. 确定折旧方法: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预计使用年限,选择直线法或其他合适的折旧方法。
2. 计算折旧额:基于调整后的原值和预计的净残值,计算每月或每年的折旧额。
3. 会计分录:假设使用直线法折旧,会计分录如下:
借:相关费用科目(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同时,借:固定资产(调整后的原值),贷:固定资产原值调整对应的科目(如银行存款等)。
三、注意事项
企业在调整固定资产原值后计提折旧时,应确保所有相关手续完备,如资产价值的评估、审批等。同时,应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折旧计提的合规性。企业还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和评估,确保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