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存货编制的依据主要包括各类存货科目的期末余额,如“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同时需要减去一些特定科目的期末余额,如“受托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等。编制存货时需要根据这些科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统计和计算,以确保存货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期末存货编制的依据详解
在编制期末存货时,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的科目数据:
一、存货项目的构成
1. 材料采购:包括生产所需原材料、辅助材料等。
2. 在途物资:指已采购但尚未到达的物资。
3. 原材料:直接用于生产的物料。
4.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如包装箱、袋等。
5. 周转材料:如工具、模具等反复使用的物资。
6. 消耗性生物资产:如林木、牲畜等。
7. 库存商品与发出商品:已采购并准备销售的商品。
8. 委托加工物资与委托代销商品:委托外部单位加工或代销的物资。
9. 生产成本:反映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投入。
二、期末存货的计算方法
根据上述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我们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来说,应减去以下科目:
受托代销商品款:指受托代销商品的款项。
存货跌价准备:存货的减值准备,反映存货的预计损失。
经过上述调整后的金额,即为期末存货的总额。这样的编制方式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的存货状况,为企业的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