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征税是对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比率税率计征税款的方式。差额征税包括营业税差额征税和增值税差额征税,前者基于收取款项减去规定可扣除支付款项后的余额计税,后者则是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减按征税是一种税收优惠,适用于特定情况,如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自然人出租住房等,纳税人可以享受较低的征收率。这三种方式在税率和计税方式上有所不同。
普通征税、差额征税与减按征税的详解
普通征税:针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比率税率计算税款。
差额征税分为营业税差额征税和增值税差额征税。
营业税差额征税:指的是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时,收取的全部款项减去规定可扣除的支付款项后的余额作为计税营业额。
增值税差额征税:一般纳税人采用购进扣税法,即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若为正值则交税,零或负值则不交。
减按征税:这是一种特殊的纳税事项中的税收优惠。在某些特定情境下,如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或自然人出租住房,适用特定的征收率,但纳税人可以享受减按某一较低比率缴纳增值税的优惠。例如,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3%征收率,但减按2%征收增值税;自然人出租住房按5%征收率,但减按1.5%征收增值税。这种征收率和减按征收的比率之间的差额,正是国家给予的优惠。
普通征税针对一般纳税单位;差额征税涉及营业税和增值税;而减按征税则是一种针对特定情况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