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会计教育家 2024-12-15 05:44 浏览次数:66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等情况。第二种是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如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况。

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中的规定,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符合下列情形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针对申请退税的情形

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您希望申请退税。这包括: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在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情况。

在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或未足额扣除的费用,如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以及未享受的综合所得税收优惠。

二、针对需要补税的情形

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并且需要补税的金额超过400元。这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

请广大纳税人注意,根据税法规定,符合上述任一情形的纳税人,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个税汇算清缴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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