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季度销售额不足30万,免征增值税如何做分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税务咨询顾问 2024-12-15 00:41 浏览次数:528

小规模季度销售额不足30万可免增值税,会计处理如下:

一、销售时的分录处理

当小规模企业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时,其免征增值税的部分应被记录为营业外收入。具体的会计分录操作如下:

1. 记录销售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记录应交的增值税金额)

二、免征增值税的处理

由于企业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此时,需要将之前计提的增值税转入营业外收入。具体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记录免征的增值税金额)

三、说明

对于小规模企业而言,当季度销售额不满30万时,可享受到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会计处理上,需要将这部分免征的增值税金额转入营业外收入,并明确记录在财务报表中。以上分录处理,确保了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同时也反映了企业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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