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加计扣除2%的账务处理包括购进和领用两个环节。购进时,将农产品成本记入原材料或库存商品账户,同时将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账户,以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支付货款。领用时,将农产品成本转入生产成本账户,并根据加计扣除2%的政策,计算并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农产品加计扣除)账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税率和扣除率会调整,但加计扣除的账务处理流程不变。
农产品加计扣除2%的账务处理流程
针对农产品的增值税处理,特别是加计扣除2%的部分,以下是对账务处理的详细阐述:
购进环节:
1. 原材料与库存商品采购:
当购进农产品时,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2. 加计扣除部分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通知,对于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的农产品,给予2%的加计扣除。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农产品加计扣除部分)
贷:原材料
相关通知与政策调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明确指出,原适用11%扣除率的购进农产品,其扣除率调整为10%。但针对特定用途的农产品,给予额外的2%加计扣除,即实际扣除率为12%。自2019年4月1日起,根据39号公告,农产品税率进一步调整为9%,同时加计扣除率也相应调整为1%。
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务必确保准确理解并遵循相关税收政策,确保企业的账务处理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