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带销货清单的发票,需先登录开票软件并点击“清单”选项,填写货物信息后完成。打印出发票和销货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若原蓝字发票带有销货清单,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时,商品信息需按原票对应填写。若清单超过7种货物,需查看相关规定并正确操作。普通发票的清单可自己打印。
开具带销货清单的发票步骤如下:
1. 登录开票软件,在准备开具发票时,若需要添加货物清单,首先点击“清单”选项。
2. 点击后,会出现一个表格样式,这便是货物清单的填写界面。
3. 按照开具发票的常规操作,将需要填写的货物信息一一列明。
4. 填写完成后,点击“完成”按钮,界面将展示填写好的货物清单。
5. 返回发票填开界面,此时在“货物或应税劳务”栏会出现“详见销货清单”(详见附件)字样。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发票打印。
6. 同时,需要将销货清单一同打印出来。对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情况,可以汇总开具专用发票,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加盖发票专用章。
关于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若原蓝字发票带有销货清单,则在填写信息表时,商品信息应准确按照原蓝字发票的销货清单进行填写。若清单中的货物种类超过7种,可详细列出所有商品信息。根据《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购买商品种类较多的情况下,销售方可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对于如何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清单,并未强制要求必须使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因此普通发票的清单也可以是自己打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