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商品捐赠支出在会计上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同时需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在企业所得税方面,需确认应税收入并可以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处理时需取得合法捐赠票据,并确保捐赠支出的公允价值能够被证明。整体上,应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进行规范处理。
外购商品捐赠支出的账务处理方式如下:
一、会计分录处理:
1. 当企业外购商品用于捐赠时,首先会产生捐赠支出,应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具体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等
同时,涉及应交税费的,应做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关于收入确认的讨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对于外购货物对外捐赠的行为,并非日常经营活动,而是一种偶然发生的非经营常态。在会计上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不能确认为收入实现。购买价应确认为捐赠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三、关于增值税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将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应视同销售货物。对于外购的货物用于捐赠,应视同销售货物处理,购买价应等同于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一般纳税人相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但如符合免税规定,例如扶贫货物捐赠或疫情期间的无偿捐赠,可免征增值税。
四、企业所得税方面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将货物用于捐赠应视同销售,确定应税收入。外购价通常被视为公允价值,因此以不含税的购买价确认应税收入,以含税价格确认捐赠支出。对于企业符合规定的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但务必注意,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需要取得合法的捐赠票据。
企业外购商品用于捐赠的账务处理需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及税法的规定,正确确认捐赠支出及相关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