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其他应收款的方法包括:一、审查其他应收款的内部控制制度,如职责分工、备用金管理、包装物管理等;二、通过审阅法全面检查“其他应收款”明细账,确认是否存在不属于该账户核算范围的项目;三、运用核对法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以查明具体内容和处理依据;四、采用调查方法,针对情况不符的其他应收款进行调查,确认是否存在舞弊行为。
审查其他应收款的多种方法
一、审查其他应收款的内部控制制度
审查其他应收款内部控制制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职责分工明确性:被查单位是否建立了明确的职责分工,确保“其他应收款”的总账和明细账户由不同职员分别登记,且现金收款员不得从事相关记账工作。
2. 备用金管理规范性:检查是否建立了备用金领用和报销制度,以及备用金限额的合理性,并确认实际执行是否严格。
3. 包装物管理制度:审查包装物的收受、领发、回收、退回等环节是否有专人保管,是否有单独的账簿记录。
4. 定期清理与催收:探究是否建立了定期清理制度,以及其他应收款的催收工作是否及时有效。
二、通过审阅法检查其他应收款
全面审阅“其他应收款”明细账,通过查看摘要说明及业务内容:
1. 核实是否存在不属于“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范围的项目。
2. 查明是否有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3. 识别是否有长期挂账的现象。
4. 探究是否存在其他应收款的违规转销情况。
三、运用核对法深入审查
在审阅明细账的基础上,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
1. 核实垫付款项的具体内容和坏账处理的依据。
2. 核对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时间等相关细节。
3. 查验将其他应收款作为坏账损失处理的合规性。
四、采用调查方法核实
对于情况不符的其他应收款,向对方单位进行调查:
1. 确认是否已将租金或押金等退回,而企业未入账的情况。
2. 对于长期挂账的应收款,询问相关人员,查明原因,并进一步了解可能的舞弊情况。
通过上述方法的综合运用,能够更全面、深入地审查其他应收款,确保财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