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产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作为捐赠时,会计分录包括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和库存商品。所得税方面,公益捐赠可在税前按利润的12%以内扣除。疫情期间捐赠免增值税,需有购进发票和捐赠的政府收据。根据规定,享受免税优惠的捐赠途径包括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捐赠,或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
将自产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会计分录及捐赠相关税收政策
描述:
当企业将自产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时,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此行为视为销售,会计分录如下:
1. 货物捐赠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库存商品
对于所得税方面,公益捐赠可以在税前按利润的12%以内扣除。
2. 疫情捐赠的税收政策
在特定情况下,如针对今年疫情进行的捐赠,存在免增值税的政策。免增值税的同时,进项税需要转出,并可全额抵扣所得税。这一政策的具体规定,可以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号》中查询。
根据该公告,享受免税优惠的捐赠途径主要有两种:
a. 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等国家机关进行的捐赠。
b. 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
需要注意的事项:
在进行捐赠时,必须保留购进发票和捐赠的政府收据作为凭证。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的税收政策和规定,以确保捐赠行为符合税收优惠的条件。在疫情期间,企业对于捐赠的会计处理及税收政策的理解尤为重要,这不仅能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还能确保企业的经济利益得到合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