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记上年度计提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涉及多个步骤,包括补计提以前年度所得税、缴纳税款以及调整账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交税费等科目进行调账,并涉及利润分配的调整,包括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等。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时,则不用调账,等到所得税汇算时进行相应的调整并计算缴纳所得税。摘要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补记上年度计提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
对于上年度所得税的补计提,会计分录如下:
1. 补计提以前年度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2. 缴纳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的补提与调整:
补交时调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期末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还需对利润分配的数额进行调整,如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时的处理:
由于所得税费用是在利润总额之后,可以不用调账。等到进行所得税汇算时,从所得税费用中减除后进行汇算。如果需要调整,可以先调到“营业外支出”科目,再进行相应的调整。最终计算缴纳所得税即可。
以上分录仅供参考,具体会计处理可能因企业实际情况而异。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