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的收款人和复核人必须填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开具发票时需要逐栏如实填写,包括开票人、复核人及收款人等信息。不填写这些信息是不符合规定的。
发票的收款人和复核人必须填写完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发票是一项严肃的法律义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进行。其中,发票上的开票人、复核人及收款人栏应逐栏如实填开,不得遗漏。《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等详细信息。
关于发票的填写要求十分明确,目的是为了保障财务的透明度和准确性。在开具发票时,收款人和复核人的填写是不可或缺的部分,这是确保财务流程规范、防止财务舞弊的重要措施。每一位开具发票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每一份发票的信息真实、完整。
关于具体的填写要求,开票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相关信息。其中,收款人和复核人的姓名或职务必须清晰、准确地填写在对应的栏目中。同时,其他信息如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等也需如实填写。这样不仅能保证财务的规范性,也有助于后续的财务管理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