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及以上政府及其部门捐赠支持慈善和公益事业,年度捐赠支出在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可结转至未来三年继续扣除。若结转后仍有未扣除完的捐赠支出,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简而言之,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享税收优惠政策,但需注意调整纳税处理。
公益性捐赠支出的纳税调整详解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及以上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行公益捐赠,对于捐赠支出的纳税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扣除政策
1. 捐赠支出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扣除。
2. 若捐赠超出年度利润总额的12%,超出部分允许在未来三年内继续结转并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二、具体执行细节
若当年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了利润总额的12%,这部分超出金额可以结转至未来三年进行扣除。若三年内仍无法完全扣除,则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三、关于纳税调整
对于超出可扣除限额的捐赠支出,在后续三年内若未能全部扣除,则需对这部分金额进行纳税调整,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政策,让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
假设某企业年度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其公益性捐赠支出为20万元。其中,12万元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剩余的8万元可以结转至未来三年内继续扣除。若三年内这部分金额仍未完全扣除,则需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了解并正确应用这些规定,有助于企业合理进行税务规划,确保合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