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跨月作废如何处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会计伦理讲堂 2024-12-15 03:56 浏览次数:957

增值税发票发生跨月作废的情况,处理方式是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购买方若已认证抵扣,需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并提交审核,销售方根据审核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若购买方未认证抵扣,销售方直接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并填开红字发票。具体操作需遵守税务部门相关规定。

增值税发票跨月作废处理方法

当增值税发票发生跨月作废时,处理流程如下。

一、已认证抵扣情况

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已经认证抵扣,处理步骤如下:

1. 购买方在开票系统中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

2. 保存并提交信息表,等待审核。

3. 审核通过后,销售方根据审核通过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

二、未认证抵扣情况

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尚未认证抵扣,处理流程为:

1. 销售方在开票系统中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

2. 保存并提交信息表,等待审核。

3. 审核通过后,销售方同样根据审核通过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

注意事项

发票跨月不可作废,只能进行红冲处理。无论是已认证还是未认证的情况,销售方都需根据审核通过的红字发票信息表来开具红字发票。在处理过程中,保持原始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此流程适用于所有涉及增值税发票跨月作废的情况。

0相关评论
相关推荐
声明:本站内容均由用户自行注册后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立即做删除处理!如有知识产权恶意碰瓷者,不联系本站人员直接诉讼,本站将不负任何责任!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1445434087@qq.com
喵喵会计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