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代订机票产品的入账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出差时产生的机票费用,可以计入公司账目。但如果是作为经纪代理服务,则不可抵扣进项税。若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进项税额。具体可参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的相关公告,按照规定计算进项税额并进行入账处理。
旅行社代订机票产品的入账方式
出差时,旅行社代订的机票可计入相关账目。但对于经纪代理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对于旅行社代订的机票,若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暂按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 电子普通发票
若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则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
2.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若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 = (票价 + 燃油附加费) ÷ (1 + 9%) × 9%
具体入账方式:
借:相关费用科目(如差旅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对于旅行社代订机票的入账,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并确保符合相关税务法规。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结合实际情况和税务部门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