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文,技术服务费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中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对于学员提到的汇算清缴中的技术转让费,原文未明确提及是否包括技术服务费,需要具体查看合同条款和当地税法来确定。
技术服务费涵盖范围
依据2016年36号文,技术服务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研发和技术服务
1. 研发服务:涉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新材料的实验研究与开发。
2.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签订契约,提供节能服务并以节能效果获取报酬。
3.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在采矿或工程施工前后,进行实地地形、地质调查。
4. 专业技术服务:包括气象、地震、海洋、测绘、城市规划等多领域的技术服务。
二、信息技术服务
此部分主要利用计算机、通信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处理、存储等并提供相关服务。具体包括:
1. 软件服务:软件开发、维护及测试。
2. 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测试。
3. 信息系统服务:涵盖系统集成、网络管理、网站内容维护等。
4. 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依托信息技术,提供人力资源、财务、物流等管理服务。
5. 信息系统增值服务:利用信息系统资源为用户提供的附加服务,如数据处理、电子商务平台等。
针对用户提问,技术转让费通常不包含技术服务费,二者有明确的区分。技术转让涉及的是技术产权的转移,而技术服务费则是为实施技术所提供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在汇算清缴中,应明确区分并准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