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文,简易征收项目的收入取得的进项发票税额不可以抵扣。一般纳税人在收到简易征收发票后,应当将其视为普通发票进行账务处理,即将其记入原材料等科目,并贷记入应付账款等科目,而不能将其税额进行抵扣。因此,公司收到简易征收发票后,不能将其作为抵扣凭证。
关于简易征收发票的抵扣问题
简易征收项目的收入所获得的进项发票税额一般是不允许抵扣的。对于此类情况的账务处理,需按照特定格式进行记录。
简易征收项目的进项发票处理
当企业收到简易征收项目的进项发票时,会计分录处理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贷:应付账款等科目
同时,关于简易征收项目的收入账务处理,记录为:
借: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并需缴纳相应的税费:
借:应交税费
贷: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针对您公司的情况,若您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收到简易征收发票,不可进行抵扣。
关于抵扣与账务的具体操作,建议企业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税法及财务规定进行。如有更多疑问或需要深入了解,建议咨询财务或税务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