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2〕15号规定,税盘服务费发票能抵税。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具体操作时,相关费用可计入管理费用,后期全额抵减增值税时,需用红字冲减管理费用,同时增加应交税费的减免税额。
税盘服务费发票的抵税相关说明
税盘服务费发票确实可以抵税。当企业收到开票软件服务费发票时,会计分录为:借记“管理费用-服务费”,贷记“银行存款”。后期全额抵减增值税时,需进行相应红字蓝字分录处理。
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费用的抵税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明确,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所支付的费用以及后续的技术维护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二、具体抵税操作
当企业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并支付相关费用时,按照正常流程进行会计处理,即将费用纳入管理费用,同时贷记银行存款。当需要抵减增值税时,进行如下操作:
1. 以红字借记“管理费用-服务费”,表示冲减之前的费用。
2.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表示可以抵减的增值税额。
这样,企业可以根据政策规定,通过合理的会计操作,将税盘服务费发票的金额抵减应缴纳的增值税,从而减轻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