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费发票备注栏需填写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如内容过多可附加清单。对于铁路运输企业,可以将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遵循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的规定。
运输费发票备注栏的填写指南
参照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对于运输费发票的备注栏填写,需遵循以下规定:
一、基本规定
当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时,无论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都应在发票的备注栏中详细填写以下信息:
起运地点
到达地点
车种车号
运输货物信息
若内容较多,可以附加清单以便清晰展示。
二、铁路运输企业的特殊规定
对于铁路运输企业,除了上述基本内容,还需在发票备注栏中填写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这一规定为铁路运输企业提供了便捷的税款信息展示途径。
填写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规定内容填写,不得遗漏或错填。
2. 若有疑问,可咨询相关税务部门或专业机构,确保填写正确。
遵循以上指南,正确填写运输费发票的备注栏,有助于保障双方的权益,同时也符合税务部门的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