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会计处理取决于企业是否打算给予代扣代缴的财务人员。如果给予财务人员,则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如果不给予财务人员,则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会计处理包括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或营业外收入的会计分录。
关于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账务处理说明
企业收到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时,需根据企业的决策进行账务的处理。若企业决定将此手续费给予代扣代缴的财务人员,则相关账务应记录为:
给予财务人员的情况:
一、账务处理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此分录表示企业收到手续费后,将资金暂时记入银行存款,并作为其他应付款项对待,待进一步处理。
二、若企业决定不给予财务人员,则可以将此手续费收入纳入企业的营业外收入科目。
不计给财务人员而纳入企业收入的情况:
当企业决定不将此手续费给予财务人员时,可以直接将此金额纳入企业的额外收入。此时账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这意味着企业将此部分金额视为非经常性收入,纳入营业外收入的科目中。
不论是给予财务人员还是作为企业收入,企业都应明确决策,并按照相应的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