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收入在会计分录中的记录方向取决于具体的业务情况。当发生销售收入时,主营业务收入记贷方,表示收入增加;在月末结转时,记借方,表示将收入结转至利润账户。学员的疑问在于,收入增加却记在贷方,这是因为会计记录采用的是复式记账法,贷方并非仅表示欠债方,而是表示该账户的性质是收入类账户,贷方表示收入增加。
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在借方还是贷方
关于主营业务收入的记账方式,确实需要根据不同情境进行说明。
一、发生销售收入时
当企业发生销售收入,即收到货款或应收账款增加时,主营业务收入记在贷方。具体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这里,贷方记录表示主营业务收入增加。
二、月末结转时
到了月末,需要结转本月的主营业务收入到本年利润账户,此时主营业务收入记在借方。具体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这里,借方记录表示主营业务收入被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
对于疑惑,关于“收入增加的一方是借还是贷”,其实这是一个会计记账的常规规则。在会计学中,通常使用借方表示资产和费用的增加,以及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贷方则相反。主营业务收入作为企业的收益,其增加自然记录在贷方。
希望这样的解释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主营业务收入在会计分录中的记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