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机关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该比例的部分,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进行结转扣除。此项规定适用于自2018年1月1日起的企业支出。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详解
根据税务机关的最新规定,关于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自2018年1月1日起有以下优惠政策。
一、扣除比例及限额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扣除。若支出金额超过此比例,超出部分可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工资薪金总额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工资薪金总额的计算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各类社会保费(如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和住房公积金。
三、具体规定
为确保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政策,税务机关明确了职工教育经费的核算要求。企业需准确记录相关支出,并在申报纳税时按照要求提供必要证明材料。
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鼓励企业加大对职工教育的投入,提高员工素质,促进企业发展。企业在享受政策的同时,也要确保合规操作,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