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租赁税率根据出租不动产的时间和地点以及纳税人的身份有所不同。自2016年5月1日起,不动产租赁服务的一般税率为11%(最新税率为9%)。对于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对于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也有相应的税率规定。
不动产租赁税率详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我国不动产租赁税率如下:
一、基本税率
1. 从2016年5月1日起,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基本税率为11%,而最新的税率已调整为9%。
二、针对一般纳税人的税率
1. 对于一般纳税人出租其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 若出租的不动产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则需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的税率为5%。而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则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文章的具体内容如上所述,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不动产租赁的税率规定。同时,请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税务操作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