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抵扣期限是否有限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会计伦理讲堂 2024-12-15 05:57 浏览次数:999

自2020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特定种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不再受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限制。这意味着发票抵扣期限已经没有固定的月份限制,具体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公告执行。

发票抵扣期限及相关公告解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特定发票类型,取消了认证确认、稽核比对以及申报抵扣的期限限制。

一、取消认证期限限制

具体来说,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现在不再有认证确认的期限限制。

二、公告的具体内容

该公告的实施,意味着企业在处理相关发票时,不再受到时间上的限制,可以更好地进行财务管理和税务处理,降低了因期限压力而引发的操作风险。

这一变革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带来了便利,使其在进行税务处理时更加灵活高效。希望广大纳税人能够充分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一政策红利,确保企业的财务和税务工作顺利进行。

0相关评论
相关推荐
声明:本站内容均由用户自行注册后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立即做删除处理!如有知识产权恶意碰瓷者,不联系本站人员直接诉讼,本站将不负任何责任!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1445434087@qq.com
喵喵会计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