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税金及附加”科目不包括契税,契税应计入固定资产金额。其他如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属于“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范围。
关于契税的会计处理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企业的税务处理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原先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现已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这一新科目主要核算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特定税费,如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同时,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也包含在内。
关于契税的处理,它并不属于“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核算范围。实际上,契税在会计处理上应被计入固定资产的金额。
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具体核算内容
1. 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这些税费作为企业经营活动的直接成本,被纳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核算。
2. 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同样,这些税费也是企业经营中必须支付的,被计入此科目。
3.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这些与企业的资产和土地相关的税费,也是“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的一部分。
契税的会计处理
当涉及到契税的会计处理时,应将其金额添加到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中。这样做能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
会计处理示例(以借贷分录形式展示):
假设企业购买一项固定资产,需支付契税。
借:固定资产(包含契税金额)
贷:银行存款
同时记录契税的支付情况:
借:税金及附加(其他相关税费)
贷:银行存款(或相关应付账款)
通过这样的会计处理,企业能够清晰地展示契税的支付情况,并确保固定资产的准确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