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年末结转流程包括将财政拨款支出和符合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入相应科目,分析非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类科目并将专项资金和支出转入相应账户,将非专项收入和支出转入其他结余,并处理经营预算收支。完成后,结余类科目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和经营结余(亏损)。
政府会计制度下的年末结转流程详解
一、财政拨款结转与结余处理
1. 财政拨款支出与收入结转:将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类科目中的财政拨款支出,全额转入“财政拨款结转”。对于符合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细致转入“财政拨款结余”。
二、非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分析
对于非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类的收入类科目,特别是专项资金收入和支出类科目中的非财政拨款专项支出,需进行详细分析并转入“非财政拨款结转”。针对已完成的专项,若有结余则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
三、其他结余处理
将非专项的收入和支出统一转入“其他结余”。结转后,若“其他结余”有余额,行政单位将其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而事业单位则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
四、经营预算收支结转
将经营预算收支转入“经营结余”。如有余额,则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若为亏损,则不进行结转。
五、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
当年“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如有余额,按照相关规定提取专用基金后,转入“专用结余”,余额部分最终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完成结转后,主要的结余类科目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以及经营结余(亏损)。
通过上述流程,政府会计年度末的结转工作得以清晰有序地进行。确保了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为来年预算制定提供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