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代发分公司工资时,总公司会计分录为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贷:银行存款。分公司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这意味着总公司代分公司支付工资后,总公司将形成对分公司的应收款,而分公司则将形成对总公司的应付款。
总公司代发分公司工资的分录处理
当总公司代为发放分公司工资时,会计分录的处理需清晰明确。具体操作如下:
总公司角度
1. 代发工资情况:
当总公司代为发放分公司工资时,总公司选择使用银行存款进行支付。此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
贷:银行存款
这意味着总公司暂时替分公司承担了工资支付的责任。
分公司角度
2. 工资入账处理:
分公司收到总公司的工资款项后,需要进行相应的入账处理。此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通过这样的分录,分公司明确了其应付给员工的工资,并反映了欠总公司的款项。
通过这样的分录处理,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工资代发事宜得到了明确的账务体现,确保了财务的透明与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