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公司一般纳税人在购进库存商品、办公用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水电费、车辆费用、服务费等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以及特定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和运输费用。
商贸公司可抵扣的进项税范围
商贸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在运营过程中涉及多种进项税抵扣项目。具体如下:
一、可抵扣的进项税
1. 购进库存商品、办公用品:当商贸公司购买这些商品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其进项税额可抵扣。
2.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产生的进项税额同样可以抵扣。
3. 水电费、车辆费用、服务费:这些日常运营费用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也可进行抵扣。
二、不可抵扣的进项税
1.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这些用途下的货物或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 因非正常损失而购进的货物及相关应税劳务:若货物因非正常原因损失,与之相关的进项税额亦不得抵扣。
3.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同样不得进行抵扣。
4. 纳税人自用消费品:按照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某些自用消费品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5. 货物的运输费用:如前述不可抵扣项目涉及的货物运输费用,以及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以上就是商贸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可抵扣与不可抵扣的进项税范围。商贸公司在运营中应明确这些规定,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