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9〕13号通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附加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企业在实际享受减免时,需要按照实际应交的部分进行计提和缴纳。计提时,会计分录为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缴纳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贷:银行存款和营业外收入—税收减免。这样操作可以确保企业正确享受政策优惠。
附加税减半征收计提和缴纳的会计分录处理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各地可基于实际情况和宏观调控需求,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多项税收。企业在享受此减免政策时,需按照规定的会计分录进行处理。
一、计提附加税
在计提阶段,企业应根据实际应交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借:税金及附加账户
贷:应交税费账户(如应交城建税、房产税等)
二、缴纳附加税
在缴纳附加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账户(如应交城建税、房产税等)
贷:银行存款账户
同时,由于享受税收减免,需记录:
贷:营业外收入账户(标注税收减免)
例如,对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实际缴纳时,不仅减少了应交税费的负担,还可能在营业外收入中体现减免的税收金额。这样的会计处理,既遵循了财税政策的精神,也确保了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以上所述,为附加税减半征收计提和缴纳的基本会计分录处理方式。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需根据自身的纳税情况和地区政策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