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甲供材料可以简易征收。具体规定包括:对于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及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均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中,甲供工程是指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的建筑工程。
甲供材料能否简易征收详解
针对甲供材料是否可以简易征收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一、关于建筑服务的规定
在该通知中,针对建筑服务,尤其是甲供工程,明确了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二、具体细则
1. 对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即施工方不采购或仅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相关费用的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2. 甲供工程的定义与计税方式:甲供工程是指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对于此类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同样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3. 建筑工程老项目的定义与计税方法:若建筑工程项目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无论是否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为这些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三、政策依据
以上所述均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通过对上述规定的解读,我们可以明确了解到甲供材料是可以简易征收的。文章对原内容进行了适当的润色,同时保持了每句话的原始含义,并遵循了所有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