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对于新增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个月开始计提。而对于已经使用并正在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若其原值增加,则可以在增加的当月开始计提折旧。这意味着固定资产增加原值后,折旧的计算会相应调整,以反映资产的新价值。
固定资产增加原值后的折旧计提方式
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新增固定资产
1. 新增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
已存在并正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增加原值
对于已经存在并正在使用(或已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如果其原值有所增加,那么可以在增加的当月开始计提折旧。
具体的折旧计提细节如下:
一、新增固定资产的处理
当月新增的固定资产,由于尚未完成该月的全部使用,因此该月不需要计提折旧。从次月开始,按照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折旧方法,进行折旧的计提。
二、已存在固定资产原值增加的处理
当已存在的固定资产原值发生增加时,从增加的当月起,按照调整后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剩余的使用寿命,重新计算折旧额。
在会计处理上,对于折旧的计提,需要按照企业所选择的折旧方法和会计政策进行操作,确保折旧的准确计提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