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外购商品时,若收到销售方无偿赠送的商品,会计分录的处理方式需根据销售方开具的发票来判断。若发票上有体现赠送商品并分别列示价格,则按发票分别确认;若无,则将赠送商品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具体分录为借:库存商品,贷:银行存款及营业外收入。
外购无偿赠送商品的会计分录处理
当企业从外部购买商品时,若收到销售方无偿赠送的其他商品,其会计分录处理需依据销售方开具的发票进行判定。
情况一:发票上有体现赠送的商品并分别列式了价格
1. 根据发票上的货物信息,分别确认赠送的商品。
2. 会计分录处理为:借库存商品—A商品/借库存商品—B商品(或按赠送商品的实际分类),贷银行存款。
情况二:赠送的商品未在发票上列式
1. 赠送的商品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2. 会计分录为:借库存商品,贷银行存款及营业外收入。
在具体操作中,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会计分录。对于发票的处理要特别留意,确保准确记录每一项交易。在涉及赠送商品的情形下,无论是否在发票上列明,都必须遵循会计准则进行恰当的账务记录。确保企业的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