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扣除的进项税额做账过程包括两个步骤。首先,计算当期可抵扣的进项加计抵减额,涉及固定资产、原材料、费用等科目的借方记账,以及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贷方记账。其次,当期进项加计额抵减应纳税额时,通过应交增值税相关科目的借贷方变动来完成做账。
加计扣除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在企业运营中,加计扣除进项税额是一项重要的税务处理。针对这一环节,具体的账务操作如下:
1. 计算当期可抵扣的进项加计抵减额
在进行账务记录时,首先需计算当期可抵扣的进项加计抵减额。在这一步骤中:
借方科目包括固定资产、原材料、费用等,以真实反映企业成本支出。
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反映了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服务时应支付的增值税。
待抵减进项加计额则代表尚未抵减的加计部分。
贷方科目主要为银行存款,表示企业的资金流动。
具体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原材料、费用等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2. 当期进项加计额抵减应纳税额
随后,当企业需要进行进项加计额抵减应纳税额时,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通过借方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额)”来记录可抵减的加计额。
贷方科目仍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表示已使用的抵减额度。
具体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通过这样的账务处理,企业能够清晰、准确地反映加计扣除进项税额的情况,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