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定方式包括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两种情况。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为投资入账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则以合并成本为投资入账成本,包括购买方为取得控制权付出的资产、负债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非企业合并方式下,投资成本根据支付方式确定,如支付现金、发行权益性证券等。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初始投资成本与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份额作比较,按较高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采用成本法核算则按初始投资成本确认。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计算方法
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主要依据以下三种方式:
1. 企业合并情况下的账面价值计算
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的入账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则考虑更为复杂。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2. 非企业合并方式下的投资成本确定
若采用支付现金方式投资,则以支付的购买价款为初始投资成本。
若通过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投资,则按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对于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来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3. 债务重组与非货币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此情况下,应按照非货币性交换原则确认初始投资成本。
接下来,对于核算方法的不同,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也有差异:
若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或等于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份额的,以两者中的较小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
若采用成本法核算,则直接按照初始投资成本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
深入理解并正确应用这些方法,对于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