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原材料盘盈盘亏的会计分录处理,原材料盘盈时,需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记录,待批准后再转入“管理费用”。而原材料盘亏时,需区分不同原因进行处理,如因收发计量或管理不善导致的盘亏需记入“管理费用”,非常原因导致的则记入“营业外支出”,同时涉及应收责任人或保险公司的赔款则需记入“其他应收款”。
原材料盘盈盘亏的会计分录处理
对于原材料盘盈的情况,会计分录如下:
原材料盘盈时:
批准前:
借:原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对于原材料盘亏的情况,会计分录则有所不同:
原材料盘亏时:
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批准后详细分录:
1. 因收发计量或管理不善导致盘亏: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 因非常原因导致盘亏: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 对于应收责任人或保险公司的赔款: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责任人、保险公司赔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或其他相关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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