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已核销的坏账再次收回的会计分录处理,企业首先会冲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并将应收账款重新记录。若后续实际收回款项,需借银行存款账户,同时贷记应收账款账户。若坏账再次收回,则按实际收回金额,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坏账准备账户。
已核销坏账的收回及其会计分录处理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这些款项经过批准会被视为坏账损失,并从已提取的坏账准备中进行冲销。具体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一、坏账损失的初始处理
当企业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过批准作为坏账损失时,会计分录为: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表示将坏账损失从已提取的坏账准备中冲销。
二、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的后续收回处理
若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在后续又实际收回,企业需根据实际收回的金额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分录如下:
1. 还原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表示重新确认应收账款的数额。
2. 银行存款增加处理
当实际收到款项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表示企业银行存款增加,应收账款减少。
通过上述会计分录的处理,企业能够准确反映坏账的核销与后续收回情况,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