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对象的具体内容指的是需要评估的资产的范围和类别,包括按评估目的和资产获利能力分类的单项资产和整体资产,按资产存在形态分类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按资产法律意义分类的不动产、动产和合法权利,以及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持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能否独立存在的可确指的资产与不可确指的资产等。此外,还包括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工程技术特点分类的各类资产。
资产评估对象的具体内容及分类
资产评估对象广泛,根据其不同的特性和评估目的,可分为多个类别。
一、按评估目的及资产综合获利能力分类
资产评估对象可按评估目的和被评估资产是否具有综合获利能力分为单项资产和整体资产。单项资产指的是独立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资产;而整体资产则是指一个经济体或企业所有的资产组合。
二、按资产存在形态分类
被评估资产的存在形态决定了其分类。全部资产要素可分为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有形资产包括可见的、可以计量的资产,如设备、房屋等;无形资产则包括品牌、专利等难以触摸的资产。
三、按资产的法律意义分类
资产在法律上可分为不动产、动产和合法权利。不动产为土地及附着物,动产为可以移动的财产,合法权利则包括知识产权、产权等。
四、按资产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是否持续使用分类
资产评估对象也可根据其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是否持续使用分为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固定资产为长期使用、价值较高的资产;流动资产则为短期内可以变现的资产。
五、按资产能否独立存在分类
被评估资产能否独立存在也是其分类的重要因素。可确指的资产是可以明确辨认和计量的,如某台设备;而不可确指的资产则较为抽象,如企业的品牌价值。
六、按财务会计制度与工程技术特点分类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与被估资产的工程技术特点,资产评估对象可分为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这一分类有助于更精细地进行资产评估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