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返还应计入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科目。这是因为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中填列。具体科目根据企业财务报表列报项目的要求进行调整。
个税返还的会计处理及科目归属
个税返还指的是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一定手续费的过程。对于这一过程,在会计上应如何记录呢?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相关解读,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计入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科目。
一、具体科目归属
1. 个税返还的本质
个税返还是指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履行了扣缴义务后所获得的手续费。这笔收入应被视为企业的其他收益,属于营业外收入的一部分。
2. 会计处理
根据《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企业收到个税返还手续费时,应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这意味着,在会计分录中,该笔收入应记入其他收益科目。
二、关于财务报表的处理
企业在其财务报表中反映个税返还收入时,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如果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应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三、分录格式
对于个税返还的会计处理,基本的借贷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这样,企业既能清晰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又能确保会计处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