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罚息若由个人承担,则单位账务不需体现这部分内容。发生应收账款时,仍按常规方式做账,即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当收款时,正常做账为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罚息部分由个人自行处理,不影响单位账务。
应收账款罚息个人承担部分的账务处理
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应收账款的发生是常见的财务活动。当发生应收账款时,账务处理如下: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这一环节反映了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后,应收客户款项的增加。
当收款时,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这表示客户支付的款项已存入银行,企业的应收账款相应减少。
若应收账款产生罚息,且这部分罚息由个人承担,那么在账务上,这部分罚息并不在单位账务上体现。个人的承担部分应当在个人的财务记录中处理,而企业的账务中只需正常记录应收账款及收款情况。
具体的个人承担罚息做账方式如下:
一、应收账款及利息产生时
借: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利息(或罚息)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对于个人承担的罚息部分,个人财务可单独记录,如:
借:个人财务账户-其他支出
贷:个人财务账户-银行存款(或现金)
如此,企业的账务清晰,个人的财务负担也得以明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