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与贷款存在显著区别。信托基于“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原则,涉及多方信用关系;而银行贷款是信用中介,涉及双边信用关系。信托业务主体是委托人,信托财产风险由委托人或受益人承担;银行信贷主体是银行,银行自主经营并承担资金营运风险。此外,两者的清算方式也不同。
信托与贷款的区别
一、经济关系的差异
信托是基于“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原则融通资金、管理财产,涉及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体现多边的信用关系。而银行信贷则是作为“信用中介”来筹集和调节资金供求,双边信用关系主要存在于银行与存款人、贷款人之间。
二、行为主体的不同
在信托行为中,委托人是行为主体,受托人需按委托人的意旨开展业务,为受益人服务。整个过程以委托人为主导,受托人则被动履行信托契约。而对于银行信贷,行为主体是银行,银行有自主权发放贷款、进行经营,不受存款人或借款人的意旨影响。
三、风险承担的差异
信托中,经营风险的承担一般由委托人或受益人负责,信托投资公司仅收取手续费和佣金,不保证信托本金不受损失和最低收益。而银行信贷则自主经营,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吸收存款、发放贷款,银行承担整个信贷资金的营运风险,需对存款保本付息。
四、清算方式的差异
当银行破产时,存贷款作为破产财产参与统一清算;而信托投资公司终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清算财产,会由新的受托人承接,继续管理以保护信托财产不受损失。
信托与贷款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理解这些差异有助于更好地认识和使用这两种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