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有金额不可以开外管证。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外管证的合同应有确定的金额。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地经营需要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因此,合同没有金额将无法开具外管证。
合同无金额是否可以办理外管证
关于办理外管证的具体要求,合同中是否包含明确的金额是一项重要条件。《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对此有明确规定。以下是相关内容的详细阐述:
一、合同金额的必要性
在办理外管证的过程中,合同中的金额是必要因素。《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纳税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如合同没有明确金额,则无法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二、税务登记与外出经营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外县(市)进行临时经营活动时,应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接受税务管理。若纳税人在同一地点累计经营超过180天,应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三、严格遵守法规要求
为了确保税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纳税人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顺利办理外管证,并合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这不仅是对法律的遵守,也是对企业自身信誉的维护。
没有金额的合同是无法办理外管证的,纳税人需按照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并履行相应的税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