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行为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逃避缴纳税款。其数额需达到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若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多次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同样构成逃税。这种行为会受到法律追究。
偷税漏税行为的法律界定
逃税行为是指纳税人以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不申报,从而逃避缴纳较大数额的税款,且占应纳税额的比例超过百分之十。同时,扣缴义务人亦可能通过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的税款,涉及金额较大。
逃税的立案标准:
1.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进行或虚假进行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当逃避税款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追缴通知后,仍不补缴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 在过去五年内:
若纳税人因逃避缴纳税款而受到刑事处罚或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再次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
扣缴义务人采用欺骗、隐瞒方式,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的税款,涉及金额在五万元以上。
逃税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较大且多次违法的行为将面临法律的严惩。税务是国家的财政基础,每一位纳税人都应自觉遵守税法,诚实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