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收到承兑汇票时,会计分录包括借方的应收票据和贷方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承兑到期时,若无利息计提,则会计分录包括借方的银行存款和贷方的应收票据和财务费用。若甲乙企业无法支付承兑,则转为逾期贷款处理,会计分录为借方的应收票据和贷方的短期借款。
带息应收票据的会计分录处理
当企业销售商品并收到承兑汇票时,会计分录如下:
一、销售商品收到承兑汇票
1.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记录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承兑汇票带息情况处理
若承兑汇票带有利息且未提前计提利息,到期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包含票据本金和利息)
贷:应收票据
贷:财务费用(利息部分)
三、承兑到期后的处理
若到期时,甲乙企业均无法支付,则转为逾期贷款处理:
借:应收票据
贷:短期借款
以上分录基于企业会计准则是针对带息应收票据的常规处理方式。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希望以上内容能为您的工作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