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取得的用于出口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先认证,认证后的信息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待抵扣进项税额”中的相应栏目。若货物由出口转为内销,需在当月将相关进项税额转入“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栏目。外贸企业在申报增值税时,将出口货物收入填在免税销售栏,进项税在子表中填写,等货物出口后根据退税和进项税额转出情况处理。
退税勾选认证与增值税申报表的填写方法
外贸企业为出口退税而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首先需按规定进行认证流程。在申报增值税时,应将已认证的发票信息准确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的“待抵扣进项税额”部分。具体操作如下:
一、日常申报流程:
1. 在进行增值税日常纳税申报时,外贸企业需将本期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第三部分。
2. 特别关注“待抵扣进项税额”中的第24栏,若前期已填入的货物最终转为内销,则应在货物内销当月申报抵扣相应进项税额。
二、退税与申报处理:
1. 外贸企业在正常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将出口货物的收入填入免税销售一栏。
2. 出口货物的进项税不直接在主表填写,而是在相关的子表中体现。
3. 货物出口后,部分退税和部分做进项税额转出。
填写注意事项:
1. 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地填入申报表。
2. 对于转为内销的货物,要及时调整申报抵扣的时间,确保税额的准确申报。
3. 在处理出口货物的税务时,要区分免税销售和进项税额的填写位置,避免混淆。
外贸企业在处理退税和增值税申报时,需严格按照上述步骤和要求进行,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