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宣费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审计观察家 2024-12-14 00:07 浏览次数:336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扣除,超出部分可结转至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对于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行业,这一比例提高至30%。具体扣除标准还需参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标准如下:

一、基本扣除标准: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一标准普遍适用于各类企业。

二、特定行业扣除标准:

对于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行业,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出部分允许结转至以后纳税年度进行扣除,其限额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30%。这一政策倾斜,旨在鼓励这些特定行业的持续发展与品牌推广。

三、税务处理:

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在税务处理上需遵循相关法规。超出当年扣除限额的部分,可以结转至以后的纳税年度进行扣除,以减轻企业税负,优化资源配置。

四、注意事项:

企业在享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政策时,需确保相关支出符合税务部门的规定,避免违规操作带来的税务风险。同时,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合理规划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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