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被核定征收税款,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做账。根据《税收征管法》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规定,如果纳税人有法定核定征收的情形,如未设置账簿、账目混乱等,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但对于特定行业、特殊类型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此方法。因此,小规模核定征收的纳税人是否需要做账取决于具体情况。
小规模核定征收与账务管理
一、关于小规模核定征收的账务问题
小规模核定征收,是否可以不做账呢?《税收征管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二、《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
1. 纳税人有权在特定情形下接受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其中明确规定了可以不设置账簿的情形。
2. 这些情形包括: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擅自销毁账簿或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等。
三、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
针对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该通知除了重申上述核定征收的情形外,还针对特定行业和类型的纳税人做出了补充规定。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此办法。这些特定纳税人的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
四、账务处理的必要性
尽管存在核定征收的情况,但纳税人仍应明确,规范的账务管理是遵守税收法律的基础,也是保障企业稳健运营的重要一环。无论是否面临核定征收,合理的账务记录都是不可或缺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小规模核定征收与账务管理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