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企业先行垫付医疗费用时,会计分录应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待社保部门赔付后,根据赔付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差异,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若赔付金额大于垫付部分,则将差额记入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收入、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若赔付金额小于垫付部分,则将差额记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职工工伤保险垫付赔偿的会计分录处理
当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企业先行垫付医疗费用时,如何进行会计分录处理?
一、垫付时的会计分录
企业在为工伤职工垫付医疗费用时,可将其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具体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工伤保险垫付款
贷:银行存款
二、社保部门赔付时的会计分录
1. 当社保部门实际赔付的金额大于企业垫付的部分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工伤保险垫付款
营业外收入(若存在额外收入)
其他应付款(若涉及其他应付款项)
2. 当社保部门实际赔付的金额小于企业垫付的部分时:
企业需将差额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具体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差额部分)
贷:其他应收款-工伤保险垫付款(差额部分)
通过这样的会计分录处理,企业能够清晰、准确地反映工伤保险垫付赔偿的财务情况,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企业在处理相关账务时,应遵循会计准则,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