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5〕119号通知,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但具体范围不包括与房屋有关的各项支出。允许加计扣除的费用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等,但不包括房屋租金等与房屋相关的费用。
房租不可以加计扣除,但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中允许加计扣除的具体范围包括:
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人员人工费用:涉及研发项目的员工薪酬及相关福利。
2. 直接投入费用:
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
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这意味着,如果房租是用于研发设备的租赁,那么这部分房租是可以加计扣除的。
3. 折旧费用:研发所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用。
4. 无形资产摊销:与研发相关的软件、专利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5. 其他相关费用:如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等。
值得注意的是,与房屋直接相关的支出,如购房款、抵押贷款的利息等,并不在上述允许加计扣除的范围内。单纯的房租通常不可以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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