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商销售货物给经销商时,会计分录包括记录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和销项税额。经销商收到货物时,记录库存商品和进项税额,卖出时记录主营业务收入和销项税额,同时扣除返利金额。返利可用于冲减进项税和成本。经销商应付账款中需转出部分金额作为税费和成本的支付。整个过程涉及销售、库存、税款和返利等多个方面的会计处理。
平销返利会计分录处理
供货商与经销商之间的交易,在会计分录上的处理需清晰明确。
供货商发货时:
当货物发出,借:应收账款
确认销售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
对应销售增值税,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供货商开具专票后,需按票交税。未来给予经销商的返利,不得冲减上述税款。
经销商收货时:
收到货物,借:库存商品
按收到的增值税专票,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确认应付账款,贷:应付账款。
经销商销售货物:
货物售出,收到货款,借:银行存款
确认销售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
对应销售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扣除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处理返利时:
返利用于冲减进项税和成本。首先,对应付账款进行部分偿还,借:应付账款。
返利冲减进项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返利影响成本,贷:主营业务成本。
最后,经销商支付余额,贷:银行存款。
以上分录详细记录了平销返利的过程,确保双方交易透明、准确。